2007年11月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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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试点政务监督公众有权下发《督查通知书》
刘大江

  成都市成华区1日正式开始推行“政务监督员”制度,27名来自社会公众的政务监督员走马上任。这些“平民”政务监督员不仅有权对政府部门下发《督查通知书》,而且对于犯错的公务员,还可以向纪检机关建议做出记过甚至开除的处理。
    作为成都市政务监督试点,成华区1日正式颁布《政务监督员(特邀监察员)管理办法》。根据此文件,对于在督查中所发现的小问题,监督员可通过向被督查单位下发《督查通知书》的形式,要求该单位予以整改,并作出回复。《督查通知书》还将同时送到区委常委、区政府副区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。